(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学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媒体报道、评论言论、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依托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深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法治领域错误思想观点的辨析批驳,帮助干部群众明辨是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深刻认识,在新时代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地位,最重要的就是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确立一批选题,组织法学专家和实践工作者深入研究,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强化依规治党学理支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研究回答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炼标识性法学学术概念,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点和优势,促进法学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法治智库建设,加大对重大法治理论、法治文化研究课题支持力度,加强法律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交流互动,为法治实践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开展法治文化科研教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自主设置法治文化相关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
(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住“关键少数”,把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宪法纳入国民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持续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青少年宪法观念。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建设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仪礼和开展重大节庆活动,增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宪法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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