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介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信用政策 | 来源:赣州绿盾征信 | 时间:2019-03-06 | 3583 次浏览 | 分享到:
    赣州市中介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赣市府发〔2016〕26号)明确:
    中介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鉴证、会计、担保、评估、代理、经纪、职业介绍、咨询、交易、检验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实行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披露制度,开展中介服务业信用评价,将有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加快建设“企业自重、行业自律、法律惩戒、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中介服务业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对不遵守执业规则、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和法律责任。
    文件来源:赣州市政府网http://www.sohu.com/a/107072205_362104
    相关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指南
    文件摘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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